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凭证公告(2024年5月)
时间:2024-06-06 10:30 浏览次数: 来源: 字号:[ 大 中 小 ]
根据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第61号令)、《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》(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96号令)、《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政策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,按规定要求向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。
2024年5月,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(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)接收到下列建设单位所移交建设工程档案,现予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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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建设单位 |
项目名称 |
接收凭证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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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无锡市三合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|
XDG-2021-1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(2#;7#;9#;10#;15#;16#;19#) |
(2024)0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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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|
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一期工程 |
(2024)0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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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|
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二期工程(A区) |
(2024)00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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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无锡爱之虹置业有限公司 |
XDG-2020-3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(B区)(1#~5#5-1#楼;19#楼;BD1地下室) |
(2024)00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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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无锡铧博置业有限公司 |
XDG-2020-54号地块建设项目B1地块工程总承包14#楼、13#变电所4及地下室、16#楼及地下室、19#楼及地下室、21#楼、S3#及地下室 |
(2024)0019 |
撰稿:黄鑫
审核:姚伟
审签:殷柯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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